可以 学籍现在已经全国联网,学生转学需要学生学籍号和原学校的学校标识码,到接收学校找学校的学籍管理员,登录网上的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办理转入学籍的手续申请。
学籍转出去还能转回来。学籍转进转出是正常的事,不过要办好学籍的手续。学籍信息是跟随学生的,只要学生转学就应该办理学籍转学手续,并不是转一次就不能转了。
可以的,如果是跨省的就比较麻烦。学生转学,要经两校同意,由转出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可以办理转学手续;跨省转学者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
在确定好相关学籍没有问题后,家长联系转入学校或转入学校教育局,咨询好转至该校需要准备的材料。根据地方政策确认转学申请表盖章等事宜。最后家长将跨省转学相关材料交给转入学校的老师,并务必提供准确信息,如姓名、全国学籍号、转出省份、学籍状态等。
学校不给转学籍,只是不想学生流失,只要你转走并向所在学校发出转学申请,无论原学校是否同意,都会转走。但是需要主要注意,转学要有正当并且合适的理由,不然学校和教育局都是有权利拒绝办理转学的。假如学校单方面不给办理学籍,可以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情况,要求出具学籍。一般都会给出学籍的。
去孩子所在的学校办理,找孩子所在学校的学籍管理员。如果学生转学依然是在本县内上学,只要和原先所在的学校班主任或者学籍管理员提出申请,经校长同意后,就可以转学了,不用填写学生转学申请表,进行网上审核,同意即可。
一般情况下是先转人,后转学籍。因为家长去办理转学手续,转的是学生人。待双方学校同意转学后,学生就可以去新的学校上学了。而学籍转学一般是这些都办理好了以后,由新学校在学籍网发起转学申请,待原学校及双方学校的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学籍转学完成。
转学籍需要以下手续和条件: 学籍转出申请:学生需要向原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并填写相关的申请表格。申请表格通常包括个人信息、转学原因、转学目标学校等内容。 学籍转入申请:学生需要向目标学校提出转入申请,并填写相关的申请表格。
小学生转学后学籍可以通过办理转学手续进行迁转。当小学生需要转学时,学籍的迁移是一个必须要面对的问题。学籍是学生在学校中的身份记录和档案,它跟随学生的学习生涯,记录着学生的学习情况、成绩、出勤等关键信息。因此,确保学籍能够顺利迁移到新学校是非常重要的。转学后学籍的迁移通常涉及几个关键步骤。
确认学籍:带上户口薄到当地中心学校教务处,由校方登录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确认学籍。接收方网上申请:确认学籍之后由接收方网上申请学籍转移。转入学校及当地教务处接收证明并盖章:由当地教务处开具学籍转移证明并加盖公章,此证一式4到6份,全部盖齐之后交各单位存档备案。
跨省转学程序 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申请的方式、条件等均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规定)转入学校依据地方规定和学校学位空额等情况审核。对于同意接收的,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发起办理转学手续并核办。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转出学校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家长先与转出学校沟通并同意后, 填写《转学申请表》,递交转入学校。家长向转入学校提供户口本、转学原因 及有关证件(如父母工作调令、转业证、房产证等)。
首先,家长在转学前一定要和原学校确认孩子是否有学籍。按照教育部规定小学一年级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后,学校就要为其建立学籍,通过电子学籍系统申请学籍号。学籍号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全国唯一,终身使用。无论学生办理转学、中考辅导小升初网上试报名、高考报名都需要用到学籍号。
转出学校或转入学校要求学生填写转学联系单并盖好四个章才可以办理转出学籍的手续,四个章分别是接收学校同意转入章、接收学校所属教育局同意转入章、转出学校同意转出章、转出学校所属教育局同意转出章。
跨省转学程序 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申请的方式、条件等均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规定)转入学校依据地方规定和学校学位空额等情况审核。对于同意接收的,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发起办理转学手续并核办。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转出学校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跨省转学需要什么条件获得原学校的转学许可。跨省转学监护人需要先联系学生所就读的原学校,向原学校发起申请,填写转学申请表;获得转入学校的转学许可。监护人需联系转入学校,获得转入学校的同意并向转入学校提供身份证、监护人从业证明、原学校同意证等有关证件;通过网上学籍管理系统审核。
跨省转学手续通常比较复杂,需要家长与原就读学校、目标学校以及两地教育局进行沟通和协调。以下是一般步骤和建议:咨询原学校:首先,与孩子当前就读的学校联系,了解跨省转学所需的具体程序和要求。学校可能会提供一份转学证明或相关文件。
确认学籍:带上户口薄到当地中心学校教务处,由校方登录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确认学籍。接收方网上申请:确认学籍之后由接收方网上申请学籍转移。转入学校及当地教务处接收证明并盖章:由当地教务处开具学籍转移证明并加盖公章,此证一式4到6份,全部盖齐之后交各单位存档备案。
初三学生跨省转学籍,首先需要了解并满足基本条件。通常,这些条件包括学生及其家庭户籍的迁移、父母工作或学习的需要,以及目标学校接收的条件等。学生应提前了解目标省份或城市的学籍管理政策,确保符合相关要求。准备相关证明文件 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学生需要准备一系列证明文件。
学籍转入转出流程图解:转入学校发出申请---校级审核打开学籍网,点学籍管理---日常管理---学籍异动申请---申请---点击页面中自己学校名---弹出的页面中,输入完整的对方学校名称(必须准确),选择学校类型,继续在此页面点击查询,会有对方学校信息---选中该学校,继续按选择键。办理异动申请。
法律客观:《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学生转学或升学的,转入学校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学籍转接手续,转出学校及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予以核办。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
所在学院打印学生在校期间的成绩单,学院教学办公室盖章后加盖教务处公章。学校档案馆复印《招生录检表》(一式三份),加盖招生部门公章。学生本人填写《高校学生转学申请(确认)表》(省内转学一式四份,跨省转学一式六份)。所有上述材料交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
小学可以中途转学的,只要转入的学校同意接收,转出的学校同意转出,就可以办理转学手续。学生中途转入民办学校就读,需在寒、暑假办理转学手续。原就读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应予支持。民办学校的学生,不得转学至非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
并拟文请示当地省级教育主管部门;⑶转入学校审批同意后,拟复函至转出学校,并拟文请示上海市教委;⑷上海市教委在收到转入学校请示及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同意转学函后审核、批复;⑸办理有关转学手续。
输入学生姓名---查询---填写带*键的所有信息(含重新编班信息)---保存—上传异动证明材料(填“是”需上传异动证明材料,填“否”可不上传异动证明材料)。学生学籍异动审核学校审核,就可以为该生办理异动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