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转学及地址和身份证地址可以不一致。主要以户口本在户籍所在地为准和房本儿只要是房本儿在该区域内,而且户口也在。就没有问题,但是具体的小学生转学籍的话还要需要咨询教育局教育局的回答才是最权威的。
学生转学坚持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 依据“小学相对就近,初中相对集中”的原则,由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非毕业年级接收转学生的工作,最迟不得晚于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办理。因特殊情况(须提供相关证明)需中途转学,经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方可办理学期中途转学。
小孩子在老家办过身份证,户口迁到其他地方了,还是需要把身份证进行变更的,身份证应该是和户口一块办理,要不然户口上的地址和身份证上的地址不一样的,会造成很多麻烦的。
小升初学生的户籍地和居住地不一致,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咨询当地教育部门:可以咨询当地教育部门,了解相关政策和规定,以便选择合适的方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租房合同、房产证明、居住证明、户口本等证明材料,以证明学生的实际居住地和户籍地不一致,并向学校申请调整学籍。
第一栏住址写你身份证上的,然后现住址填你现在住的地方就行了。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修改学生基础信息的,凭《居民户口簿》或其他证明文件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附《居民户口簿》复印件或其他证明复印件,由学校核准变更学籍信息,并报学籍主管部门核准。
跨市小升初好转。跨区指的是外区(地)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回到本地特定别去升学。提出跨区升学申请时,一般应同时具备该区户籍(非空挂户,父与母为户主)及与该户籍地址一致的房产证或者购房协议(父或母)一般转学到户口所在地都是比较好转的。
首先,家长在转学前一定要和原学校确认孩子是否有学籍。按照教育部规定小学一年级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后,学校就要为其建立学籍,通过电子学籍系统申请学籍号。学籍号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全国唯一,终身使用。无论学生办理转学、中考辅导小升初网上试报名、高考报名都需要用到学籍号。
小升初能转到外地上学。理论上讲孩子无论任何时候都可以转到外地来读书的,这是孩子应该享有的较基本的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至于孩子适应不适应,家长要和孩子做一个综合考量,如果家长不能陪同一起地读书的话会不会对孩子的心理产生影响,从而影响孩子的学习。
跨市小升初好转。跨区指的是外区(地)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回到本地特定别去升学。提出跨区升学申请时,一般应同时具备该区户籍(非空挂户,父与母为户主)及与该户籍地址一致的房产证或者购房协议(父或母)一般转学到户口所在地都是比较好转的。
首先,家长在转学前一定要和原学校确认孩子是否有学籍。按照教育部规定小学一年级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后,学校就要为其建立学籍,通过电子学籍系统申请学籍号。学籍号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全国唯一,终身使用。无论学生办理转学、中考辅导小升初网上试报名、高考报名都需要用到学籍号。
小升初能转到外地上学。理论上讲孩子无论任何时候都可以转到外地来读书的,这是孩子应该享有的较基本的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至于孩子适应不适应,家长要和孩子做一个综合考量,如果家长不能陪同一起地读书的话会不会对孩子的心理产生影响,从而影响孩子的学习。
需要转学的学生需携带相关证件先向居住的学区学校提出申请,转入学校在班额允许的条件下同意接收,如果接收学校确有困难,可携带相关证件到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由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协调安排学校接收。
不买房子可以上 学籍现在已经全国联网,学生转学需要:转学需要学生学籍号和原学校的学校标识码,到接收学校找学校的学籍管理员,登录网上的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办理转入学籍的手续申请。因为现在学籍已经全国联网,且教育部学籍管理规定籍随人走,学生在哪个学校就读,学籍跟随就在哪个学校。
不是。济南上学的条件只要是本地户籍即可,并未对住房有要求,所以就算在济南没有房子也可以上学。在济南申请跨区转学学生应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具有正常学籍或持有港澳台、其他国家出具的现就读证明,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准转学。
需要提供一方在济南有固定工作或暂住证的证明,找到接收学校,出具同意接收学生证明,通过县、区教育局的基教科通过网上转学籍就可以。属于本省之间的转学是可以的,只要双方一方在济南有暂时居住证。想读书就可以找一个学校只要接受你读书,然后呢去当地区教育局在基教科转学就可以了。这是我的认为。
山东泰安跟山东济南不同城市,你去济南买房,小孩是可以去济南上学的。
小学生跨省转学需要以下手续:学籍信息确认:学生需要前往原学校开具学籍证明,证明学生身份和在校表现。这是跨省转学的基础材料之一。详细解释如下:获取学籍信息确认 学生需要向当前就读的学校提出开具学籍信息的申请。
小学生转学需要的手续流程如下:确定转入学校。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要向在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转出学校开具转学证明。转出学校凭转入学校同意接收函开具转学证明,并提供学籍资料,将有关转学资料录入计算机系统。转入学校接收学生。转入学校凭转学证明及学籍资料接收学生,并办理有关手续。
在学期结束前一周,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户籍所辖的小学联系、登记学位;咨询具体办理转学手续的时间。确定转入学校后,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在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转出学校凭转入学校同意接收函开具转学证明,提供学籍资料,并将有关转学资料录入计算机。
方式一:到转入(接收)学校开具《转学证明表》一式两份——→到转入学校所在的镇(街道)教育局审批——→回原就读(转出)学校办理转出手续——→到原就读学校所在的镇(街道)教育局审批——→回原就读(转出)学校交一份转学证明,并取回有关学籍资料——→到接收学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原就读学校开具“转学联系单”; (3)监护人持“转学联系单”和相关材料直接到转入地所属小学联系; (4)接收学校核准同意后,在“转学联系单”上加盖学校公章; (5)监护人持盖有接收学校公章的“转学联系单”到原就读学校开具“转学证明”,办理转学手续。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需要先转学籍。到转出学校提交转出申请,领导同意后,学籍管理员打印学生学籍信息表。到转入学校提交转入申请、户口本、房产证、学生学籍信息表,学籍管理员将材料拍照上传,学籍管理平台网上提交转入申请,并审核通过。然后等待各级主管教育部门管理员网上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