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根据国家教育局官网查询得知,深圳转学回老家可以内部提档,学生户籍已经迁入接受转入学校所在地,则转学籍属于内部转学或者叫做平级转学,学籍系统里面操作也非常简单,只需要在学籍系统里面申请一下,教育部门就可以审核通过。因此,深圳转学回老家可以内部提档。
外省市学生迁入本市,应由学生家长持原校开具的转学证明和学生本人本市常住人口登记卡,到负责接收学生户口所在地区转学生的管片学校联系申请(若不了解管片学校是哪所,可到学生户口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询问)。经学校同意,即可转入该校就读。
可以。初二是可以转学籍的,当然了,你在转学籍的时候学生要跟着一起转过去才行,我们如果要想转学,那么你先要找到接收学校,然后到这个学校开一个转学的证明跟学校说明原由,然后学校跟学校之间就可以把学籍全部都转过去了,初三往往是不让转学的,因为已经是毕业班了。
高中毕业提取档案,高二转学没有转学籍回原学校提取档案不需要补交一年的学费。
单招已被录取提档,不能再回学校读高中,不能参加当年高考,如果要选择复读高中,你可以不去录取学校报名,这样你就可以读高中参加下一年的高考了。
如果被录取了是不可以换学校了,因为你的学籍已经被他们提走了。如果换学校你在重新报名的话没有学籍的。 这个是不能换的,因为你的高中学籍已经被所录取的学校给提过去了,除非你复读一年,再参加一次高考,只能这样。 不可以,录取后档案已经在高校了。
不可以。因为录取后档案已经在高校了,如果不去或者再退档是不可以重新填志愿的,被录取意味着已经被提档,而被提档以后除非今年放弃就读大学,重来一年,不然无法更换学校。
不可以,录取后档案已经在高校了。如果不去或者再退档是不可以重新填志愿的。被录取意味着已经被提档,而被提档以后除非今年放弃就读大学,重来一年,不然无法更换学校。
你问:单招录取通知书都下来了。不想去了,想复读。害怕学籍档案被提走怎么办?如果你没有跟学校签什么协议,不去上学再复读参加普通高考也是可以的。单招学校拿不走你的学籍档案,他们有你今年报名的电子档案。你上高中的学籍档案还在你高中毕业学校,你不去办理没有人能拿走。
转出学校凭转学联系单开具正式转学证明。法律依据:《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八条 学生因家庭迁移或其他正当理由确需转学的,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按有关程序办理转入、转出手续,予以合理安置,并报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任何学校不得借故拒收转学生,不得收取规定以外的费用。
申请转学应准备的材料:小学、初中县(市)区内部转学:监护人持户籍迁移证明(和监护人调动工作证明)向转出学校提出书面转学申请,由转出学校开出转学联系单,转学联系单一式二份。监护人凭转学联系单及相关证明到转入学校联系,转入学校同意后,交县(市)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备案。
需携带学生学籍证明材料、书面申请、户口簿和房屋产权证明等材料。学生学籍证明材料由转出学校提供,不需要双方学校主管部门盖章。法律依据:《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学生转学或升学的,转入学校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学籍转接手续,转出学校及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予以核办。
需要准备相关证明文件、填写转学申请表、提交转学申请并办理学籍转移手续。
先去当前所读的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学校开具转学联系单。拿着转学联系单去联系要转入的学校。转入的学校同意转入后,交给教育部审核,审核后转出的学校开具转学证明。
转出学校凭转学联系单开具正式转学证明。法律依据:《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八条 学生因家庭迁移或其他正当理由确需转学的,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按有关程序办理转入、转出手续,予以合理安置,并报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任何学校不得借故拒收转学生,不得收取规定以外的费用。
申请转学应准备的材料:小学、初中县(市)区内部转学:监护人持户籍迁移证明(和监护人调动工作证明)向转出学校提出书面转学申请,由转出学校开出转学联系单,转学联系单一式二份。监护人凭转学联系单及相关证明到转入学校联系,转入学校同意后,交县(市)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备案。
需携带学生学籍证明材料、书面申请、户口簿和房屋产权证明等材料。学生学籍证明材料由转出学校提供,不需要双方学校主管部门盖章。法律依据:《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学生转学或升学的,转入学校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学籍转接手续,转出学校及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予以核办。
转出学校凭转学联系单开具正式转学证明。法律依据:《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八条 学生因家庭迁移或其他正当理由确需转学的,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按有关程序办理转入、转出手续,予以合理安置,并报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任何学校不得借故拒收转学生,不得收取规定以外的费用。
申请转学应准备的材料:小学、初中县(市)区内部转学:监护人持户籍迁移证明(和监护人调动工作证明)向转出学校提出书面转学申请,由转出学校开出转学联系单,转学联系单一式二份。监护人凭转学联系单及相关证明到转入学校联系,转入学校同意后,交县(市)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备案。
需携带学生学籍证明材料、书面申请、户口簿和房屋产权证明等材料。学生学籍证明材料由转出学校提供,不需要双方学校主管部门盖章。法律依据:《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学生转学或升学的,转入学校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学籍转接手续,转出学校及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予以核办。
需要准备相关证明文件、填写转学申请表、提交转学申请并办理学籍转移手续。
先去当前所读的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学校开具转学联系单。拿着转学联系单去联系要转入的学校。转入的学校同意转入后,交给教育部审核,审核后转出的学校开具转学证明。